115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期間,自115年9月7日起至11月30日止
發佈者:
潘玉美約用助理員
115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期間,自115年9月7日起至11月30日止,
一、學位論文考試申請須至本校新世代校務系統辦理,申請步驟為學生專區\教務資訊\研究生線上申請學位考試。 申請人於頁面填列必要欄位後儲存並列印申請表,並檢附歷年成績單、學術倫理課程通過證明(106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)及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(112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)等送申請交審核。
二、敬請依規定期限配合辦理,各項期限摘要如下:
1. 申請截止日為115年11月30日。
2. 論文口試截止日為116年1月31日。
3. 成績繳送截止日為116年1月31日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項,提醒如下:
1. 106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已完成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,需於學位考試申請表檢附中文修課證明。
2. 112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繳交「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」,最遲應於提送口試委員名冊繳交時檢附。(規劃115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之學生,應於115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,申請時得先檢附歷年成績單、學術倫理課程通過證明即可;至遲於口試截止日前二週提送口試委員名冊,並補附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。)
3. 研究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,提出論文延後公開之申請,並由學位考試委員於口試時審核,並於申請書(本校及國圖各1份)上簽名確認。
四、本所研究生論文口試及離校程序之時程表:


